日前,工信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關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事項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因動力電池性能衰減,維修及更換無門,動力電池維修更換相關標準不統一、不完善,以及動力電池更換的權責邊界不清晰等困擾新能源公交車領域的一系列難題,或將有了更規范、更明確的解決依據和標準。
近些年,新能源公交車在全國遍地開花,公共交通領域車輛的全面電動化,在為城市綠色、低碳、可持續建設作出貢獻的同時,也因動力電池性能衰減、維修更換等問題引發了公交車“停擺”等種種亂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們的安全便捷出行,成為亟待破解的難題。
去年,筆者曾針對多地新能源公交車“停擺”事件進行調查采訪,一位業內人士坦言:新能源公交車停運“時常有”,因動力電池問題導致的“停擺”相當多。一邊是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性能大幅衰減亟需更換,一邊是由于種種原因導致問題電池更換難、退役難,這樣的矛盾,成為城市公交全面電動化進程中的“不和諧音符”。
《征求意見稿》從政策標準維度,對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更換前、更換中、更換后全程的安全和性能標準進行了明確規定,試圖理順新能源公交車領域動力電池更換存在的問題。
首先,明確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工作應在確保整車安全的前提下實施,并明確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運營企業、動力電池更換服務提供商應遵循“誰主張、誰負責;誰更換、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其次,對動力電池的性能標準和更換動力電池后整車的性能安全標準都做了明確規定。按照《征求意見稿》的內容,用于更換的動力電池性能應滿足GB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建議滿足GB/T31484-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壽命要求及試驗方法》、GB/T31486-2015《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等推薦性國家標準要求。更換動力電池后的整車性能應滿足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38900-2020《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GB1589-2016《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8384-2020《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38032-2020《電動客車安全要求》等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
第三,對已更換動力電池車輛的年檢、安全管理、缺陷召回、事故調查、報廢回收,以及對已更換動力電池車輛在發生事故后的保險理賠工作也都做了相應規定。
現實中,不少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更換難的另一個核心堵點在于,相關權責邊界不清,導致公交車輛運營企業“急著換”,而車輛生產企業及電池更換服務提供商等相關方又“不敢換、不愿換”。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很多因電池性能衰減亟待更換而不能正常運營的新能源公交車,原先配套的動力電池企業已經倒閉,找不到相匹配的同款同型號電池更換。而對于更換與整車出廠時不一致的其他生產廠家和型號的動力電池,究竟是不是違法違規,目前相關法律尚無定論,為了降低風險,車輛生產企業的動力電池更換積極性并不高。
此次《征求意見稿》將動力電池性能標準和更換動力電池后整車的性能安全標準進行了明文規定,言外之意就是只要符合這些安全標準即可更換。這就進一步明確了在更換動力電池前后,電池及車輛的安全標準及權責,有望打通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更換中存在的“死循環”。
2024年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統計公報 交通運輸部 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也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面對外部壓力加大、內部困難增多的復雜嚴峻形勢,交通運輸行業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交通強國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埋頭苦干、擔當奉獻,扎實推進高質量發展,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為推動經濟社會平穩發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了堅強的交通運輸保障。 一、基礎設施 (一)鐵路。 年末全國鐵路營業里程16.2萬公里,其中高鐵營業里程4.8萬公里。投產新線3113公里,其中高鐵2457公里。鐵路復線率為60.8%,電化率為76.2%。 圖1? 2020-2024年年末全國鐵路營業里程 (二)公路。 年末全國公路里程549.04萬公里,比上年末增加5.35萬公里。 圖2? 2020-2024年年末全國公路里程 年末全國四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里程534.47萬公里,比上年末增加7.46萬公里,占公路里程比重為97.3%、提高0.4個百分點。其中,二級及以上等級公路里程77.75萬公里、增加1.53萬公里,占公路里程比重為14.2%、提高0.1個百分點;高速公路里程19.07萬公里、增加0.70萬公...